张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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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时间:2019-05-18




姓名: 张正印
职称: 教授
单位电话:
电子邮箱: zzylaws@163.com
办公室:

个人简介:
生于1973年5月,汉族,山东省费县人,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法学教指委委员,湖南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博士(2008),武汉大学访问学者(2012.3-2013.1),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访问学者(2015.3 -2015.10)。研究领域:传统司法制度、法律方法论、法律伦理学。

教学情况:
主讲本科生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应用写作、法律文书写作、国学概论等。
主讲研究生课程:法理学专题、法史专题、法学方法论。

主持科研项目:
1.四川省哲社项目:文化冲突视野下基层法律治理现代化研究----以川西北民族混居村镇为对象,SC14XK40。
2.四川省哲社项目: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社会管理创新问题研究,SC10E005。


主要代表性论文:
1.《司法制度变迁的知识学动力——从子产“铸刑书”说起》,《法学评论》(CSSCI),2016-2。
2.《宋代鞫谳分司辨析》,《当代法学》(CSSCI),2015-1;人大复印《法理学法史学》2015-6转载。
3.《宋代胥吏对立法的影响》,《法学评论》(CSSCI),2008-5。《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9-3转载。
4.《宋代司法中的“吏强官弱”现象及其影响》,《法学评论》(CSSCI),2007-5。人大复印《法理学法史学》2007-12转载。
5.《环境纠纷亟需法制化解决轨道》,《环境保护》(CSSCI),2012-24。
6.《傲慢与权利:法律如何处理人的尊严问题》,《河北法学》(中文核心),2012-1。
7.《事实的敞开:情理法判案模式的合法性构造》,《东方法学》(CSSCI),2008-3。
8.《还原与反思:清代情理法判案实践的“民、刑”差异》,《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中文核心),2011-2。
9.《宋代胥吏与狱讼体制的完善》,《求索》(CSSCI),2010-6。
10.《宋代狱讼胥吏的信仰、伦理与知识》,《中国传统司法与司法传统》(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国际会议论文。
11.《吏人起于官府贱民略证》,《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5。
12.《论宋代狱讼胥吏的地位》 ,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中文核心),2008年第5。
13.《评黑格尔对康德财产思想的批评》,《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
14.《法律现代性的起源与世界观的转换--<法律与革命>再释》,《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
15.《习俗与宪政》,《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4。
16.《多难兴法:对灾难与法律发展之关系的初步探讨》,《时代法学》,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