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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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时间:2017-09-27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期间

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校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对有关纪律强调如下: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旅游景区门票、月饼、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校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校直各部门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要强化教育管理,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校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落实。

三、强化执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举旗亮剑”,又“剑有所指”,严查“四风”问题。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要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购买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要对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室要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

校直各部门单位要将中秋国庆节期间纪律情况于1010日下午前如实报送至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曹西学,联系方式:0735-2653031;邮箱:xnxy_jw@163.com;监督举报电话:0735-2653030 , 2653031

 

 

 

              中共湘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湘南学院监察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