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导师助力学生考研

  • 作者:任芷妮
  • 来源:10经济与管理学院-二级学院-湘南学院-
  • 时间:2021-11-29

    本网讯(通讯员 任芷妮)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11月制定并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并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余剑扬、院长匡爱民挂帅,专业教师主动报名,成立了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据悉,此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经济管理学院将从2019级学生开始全面实行,教师和学生根据自身意愿报名,指导教师的学生分配采取双向选择、专业相近、指导经验丰富教师优先等原则进行。为有效规范此次本科生导师制,经济与管理学院就导师的任职条件、导师的选聘与分配、导师的工作职责、导师的管理与考核这四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其中,在导师的工作职责这一方面上,经济与管理学院精确地将其定位为学业先导、专业引导、学术指导、职业辅导以及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五类职责要求,并一一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满足了学生学习能力、专业思想、科研素养、就业能力等方面的学习需要,为此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的成效做了坚实保障。

 

经济与管理学院此次实施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真正做到了“以本为本”,同时也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本职是教书育人,在课堂教授知识技能,在课外通过“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精准指导学生考研考公,给予学生人生成长关键期的及时指导和帮助,实现了全员全过程育人,有效提高了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

 

 

 

编辑:杨瑞敏 审核:李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