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9年“百佳学生示范典型”选树活动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将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向深入,以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根本目标,继续推进“道德实践在行动”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在我校大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百佳学生示范典型”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百佳学生示范典型”选树活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一批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着力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评选过程的全校参与、评选后宣传带动,在学生中掀起争当典型、尊重典型、学习典型的热潮,带动全校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掌握实践技能、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推动我校的学风与校风建设,激励学生为中国梦的伟大实现添砖加瓦。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时间安排
“百佳学生示范典型”选树活动开展的时间范围为3月4日到3月31日。其中3月4日至3月8日为报名期,3月11日到3月20日为评委评审期,3月20日至3月27日为网上投票期,3月28日至4月4日为公示期。
四、典型人物类别、评选方法及评选标准
(一)典型人物类别
“百佳学生示范典型”的评选类型为:“十佳文明典型”、“十佳诚实守信典型”、“十佳助人为乐典型”、“十佳学业典型”、“十佳科研典型”、“十佳创新创业典型”、“十佳自强自立典型”、“十佳社会实践典型”、“十佳学生干部典型”、“十佳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方法
1.学生报名。学校不为二级学院分配名额,学生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提交申请表格和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负责受理学生报名资料并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评审。学生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报名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选取每类典型人物的前12名或前15名为候选人,候选人获得参与网络投票的资格。
4.易班投票。通过易班平台搭建“2019年度百佳示范典型学生”投票快搭,每类典型人物票数最多的前10名为最终获奖人。
(三)评选总原则
参选同学必须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学校、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没有考试不及格科目。除参选十佳学业典型和十佳科研典型的学生2018年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为本专业前8%至前20%之外,其余参选者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必须为本专业前50%。其余荣誉的取得必须均在2018年度内,过往荣誉不计入内。
(四)各类典型评选标准
1. 十佳文明典型
在学校参与“文明高校”、“文明单位”评比活动中做出过积极贡献,积极参与学校教室、寝室、食堂的卫生和秩序的维护、管理与督查工作。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德高尚。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遵守校纪校规,没有旷课、迟到、早退、带早餐进教室等不文明行为。所在寝室多次被评为文明寝室。能够获得师生公认,能成为学生中间文明的表率与楷模。或在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事迹的。
2.十佳诚实守信典型
在生活和学习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积极偿还助学贷款,从不拖欠。或在诚实守信方面有突出优秀事迹的。
3.十佳助人为乐典型
长期坚持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赢得他人高度赞誉。或有助人为乐突出事迹,应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扬和提倡的。
4.十佳学业典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选: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业成绩突出。在校期间每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分为85分以上(音、体、美、播音等专业为80分),2018年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本专业前8%。
(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或特等奖学金之一者。
(3)在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上获得突出名次,且综合测评排名为本专业前20%。
5.十佳科研典型
科研能力强,综合测评排名为本专业前2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申报了省级课题。
(2)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过较高质量论文。
(3)参与了老师的科研团队,且为团队骨干。
6.十佳创新创业典型
具有下列成果之一者可参选:
(1)成功创业并在学校或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2)有一定的创新成果并申请了专利。
(3)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得突出名次。
(4)有自己的发明成果尚未申请专利。
7.十佳自强自立典型
必须为贫困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勤工助学活动,表现优秀、成绩优异。有在逆境中仍然保持昂扬进取的斗志、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并得到学院师生的一致认可,具有代表性。
8.十佳社会实践典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选:
(1)积极参与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四点半课堂”、“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大使”等活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2)通过自己的热心、爱心积极奉献社会,组织或参与了支教助学、助残扶弱、义诊咨询等公益活动。
(3)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基层群众进行过法律法规、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知识宣讲并获得了良好反响。
(4)积极参与了各级政府或学校组织的艺术演出,助力丰富基层和社区的文化生活。
9.十佳学生干部典型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热爱团学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熟悉团学业务,组织能力强,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一定成绩。全局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能做好师生之间、学生和学校之间良好沟通的桥梁,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批评与监督。工作中能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声誉。能够成为全校学生干部的楷模。
10.十佳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与全国、省市、学校等各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竞赛,并有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名次。组织或协助老师组织了校内各大文体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材料要求
每位报名者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佐证材料(包含学院盖章的成绩单、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材料、各类奖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社会单位证明材料、专利证明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课题立项文件、新闻报道打印件等),各一式一份,并由学院收集审核后于3月8日前交至学生处思政科邸灿老师处。
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一寸证件照。发送至邮箱xnxyszk@126.com。
以上材料均须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发送的材料与申请。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最终获奖者授予“湘南学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年先锋”的荣誉称号,并组成报告团在全校巡讲。
七、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要把选树典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广泛动员、充分挖掘,必须使全体学生知晓该项活动。要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真正选树一批时代内涵丰富、示范效应显著的学生典型,真正把“百佳学生示范典型”选树活动过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
2.各党总支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点点滴滴的先进事迹,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营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要与被培养人进行经常性的谈心帮助督导,帮助和引导他们在学习、生活、工作、思想等方面不断提高。
3.学校将“百佳学生示范典型”选树活动作为二级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总支要积极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并按时报送材料。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先进事迹和佐证材料能够突出主题、真实可信。
附件:湘南学院“百佳学生示范典型”选树活动学生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部) 校团委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