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王仙校区第16栋学生公寓(以下简称16#栋)、北湖校区第5栋学生公寓(以下简称5#栋)、东西校门提质改造、第二标准田径场建设等4个基建项目的设计造价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EPC)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内公开比选,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比选人参与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1.1 包1:16#栋、5#栋、东西校门提质改造、第二标准田径场建设等4个基建项目的设计造价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
1.2 包2:16#栋、5#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
1.3 包3:16#栋、5#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
1.4 包4:东西校门提质改造、第二标准田径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
2. 招标编号:XNXY202504
3. 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包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比选出三个中标候选人。
二、服务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为湘南学院实施的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2. 编制、发售、解释、组织论证采购文件,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3. 在官方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 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6. 邀请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7. 落实评审地点,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并做好全程记录;
8. 组织评审工作;
9.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官方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11. 答复潜在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投标人的投诉;
12. 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编制存档资料,同时制作一份存档资料交我校;
13. 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评审专家(含采购人评委)评审费、论证费、需重新招标或开评标所发生的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制作费用以及其他完成代理服务所需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费用。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 项目地点:湘南学院校区内。
2. 项目规模
2.1 16#栋择址湘南学院王仙校区建设,总建筑面积11327.02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地上13层的标准化学生公寓,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
2.2 5#栋择址湘南学院北湖校区建设,总建筑面积17404.7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地上13层的标准化学生公寓,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
2.3 东西校门提质改造项目择址湘南学院王仙校区建设,总提质改造面积23911平方米,其中西校门区域17210平方米,东校门区域6701平方米。
2.4 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择址湘南学院王仙校区建设,总占地面积14095m²,其中运动场占地 8766.8m²,周边辅助区域占地 5328.2m²,涵盖给排水供配电、道路、挡土墙、防护围网、边坡支护以及绿化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内容。
3. 投资额度(依据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或者项目可研报告)
3.1 16#栋项目总投资4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40万元,预备费428万元。
3.2 5#栋项目总投资7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24万元,预备费601万元。
3.3 东西校门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85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76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9 万元;预备费 23 万元。
3.4 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总投资 867.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48.74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77.21万元;预备费用为 41.30 万元。
4. 招标代理范围
4.1 包1:16#栋、5#栋建设项目设计造价单位(16#栋设计造价服务预算金额73万元,5#栋设计造价预算金额97万元)和监理单位(16#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78万元,5#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99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东、西门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设计造价单位(东、西门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预算金额4万元,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设计造价服务预算金额13万元)和监理单位(东、西门提质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预算金额6万元,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监理服务预算金额14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
4.2 包2:16#栋、5#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16#栋代建预算金额174万元,5#栋代建预算金额220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
4.3 包3:16#栋、5#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16#栋工程费用预算金额3745万元,5#栋工程费用预算金额5689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
4.4 包4东、西门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算金额772万元)、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算金额757万元)工程总承包(EPC)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
5.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响应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报价计20分,不响应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5.1 包1代理服务费28800元整(其中,16#栋设计造价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5475元,5#栋设计造价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7275元,东西校门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造价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300元,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设计造价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975元;16#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5850元,5#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7425元,东西校门提质改造项目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450元,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1050元)。
5.2 包2代理服务费22760元整(其中,16#栋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10460元,5#栋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12300元)。
5.3 包3代理服务费190427元整(其中,16#栋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80787元,5#栋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109640元)。
5.4 包4代理服务费52547元整(其中,东西校门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26480元;第二标准田径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26067元)。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比选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4 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5 在参加政府工程招比选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特定资格要求
2.1 比选人须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并报送企业相关信息和人员信息(附网上登记备案页面);
2.2 比选人注册地在湖南省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及开标、评标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附《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营业场所图片及相关说明资料);
2.3 未被政府监管部门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2.4 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项目组成员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1 人,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以上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提供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本企业的社保证明且网上可查。
2.6 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行政处罚记录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及方式
1.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
2.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邮件报名(邮箱:xnxycg@163.com,请备注所投包号、项目名称和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
3. 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提交:
3.1 本项目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 比选文件售价: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及比选文件费用。
六、比选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5月18日下午2:00-2:30
2.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8日下午2:30
3.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8日下午2时30分
4. 开标地点:湘南学院(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七、比选申请人对本次比选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2025年5月18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我校资产与实验室建设管理处提出。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南学院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35-2278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