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1 字体:小大 操作
通 告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文件有关要求: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等规定,我校严格按规定执行,请新生到录取专业所在院系进行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湘南学院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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