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湘南学院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专业优势,构建与苏仙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支撑体系,为苏仙区打造“一极六区”注入全新动力,真正将苏仙区建设成全市的“科教主阵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苏仙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湘南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决定建立地校合作关系,并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开展科教合作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乙方提供技术成果与技术力量,在行业管理培训、组建服务团队、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智库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标准化工作、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共建人才技术信息资源库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
二、合作内容
(一)甲方
1.支持乙方在辖区内建立与其专业相关的研究、教学实习及学生就业基地,重点支持湖南省教育科学终身教育研究基地项目建设,努力将其建设为优势和特色明显的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基地。
2.甲方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可在乙方设立奖学金。
3.甲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支持乙方的毕业生到甲方管辖的企业单位就业。
4.支持乙方专家、教授到甲方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挂职或者兼职。
(二)乙方
1.为甲方的建设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库支撑;
2.提供研发的科研成果优先给甲方推广转化;
3.按照甲方需要,为甲方和其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导并参与甲方辖区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等重大项目;
4.指导甲方高质量完成旅发大会相关活动项目,全力打造文旅新地标;
5.指导甲方各级各类教育科学优质均衡发展,全力打造科教主阵地。
(三)甲乙双方
1.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疑难问题。
2.联合申报相关的计划项目,争取国家、省级计划项目资金帮扶。
三、组织实施
双方建立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互通合作进展情况,商议合作重大举措,商定并落实合作项目,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四、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可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
2.双方就某项具体内容进行合作时,另行商定并签订专项合作协议。
3.本协议合作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 8月31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4.本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