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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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

1.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和企业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不断拓展合作区域领域,广泛搭建校地、校校、校所、校企合作发展平台;

2.负责遴选、聘请校内、校外学科带头人、科研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有序开展各类校地、校校、校企合作,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3.负责组织学校层面对外校地、校校、校所和校企合作协议的洽谈、起草与签订,以学校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夯实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水平;

4.负责协调推进学校层面校地、校校、校企合作协议具体项目的落地工作,做好落地项目的备案、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察工作;

5.负责起草部门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简报和工作总结,做好部门工作会议记录;

6.负责部门公文和公函的收发、传递、处理、督办,文件立卷、归档和部门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

7.负责部门相关信息的收集、网站建设及对外宣传工作;

8.负责部门经费审核报销、津补贴发放,考勤、值班安排、办公用品采购和物资管理;

9.负责部门综合接待、会务安排工作;

10.完成学校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起草全校对国(境)外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

 12.负责为学校领导提供外事咨询;

 13.负责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14.受上级部门委托,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15.负责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16.负责与国(境)外院校开展校际交流项目的统筹管理、实施与服务;

 17.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咨询、审批、服务与管理;

 18.负责长短期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外事和生活管理;

 19.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国际会议的申报、审批与管理;

 20.负责长短期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审批与涉外监督管理;

 21.牵头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管理和联系工作;

 22.负责涉外培训项目、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采集、发布、联系、申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