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补办毕业证明书登记表
编号:
|
毕业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
|
身份证号码 |
|
||||||||||
|
原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
|
学习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培养层次 |
|
学制 |
|
||||||
|
毕业证书遗失(损毁)原因:
毕业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毕业学校意见:
经办人:
审批人:
主管领导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
原毕业证书 编号 |
|
原证书遗失声明 |
报刊名称 (地市[州]级以上报刊原件)
遗失声明
(请带整份报纸原件)
|
||||||||
|
毕业证明书 印刷序号 |
|
||||||||||
|
学校自编号 |
|
||||||||||
|
补办时间 |
|
||||||||||
|
领证人签名 |
|
||||||||||
所需附件:1.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湘南学院档案馆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印章);
2.毕业生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湘南学院档案馆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印章);
3.地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原件一份(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一张);
4.补办者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近期两张两寸蓝底证件照及电子相片(电子相片发邮箱xnxyxz@126.com,JPG格式,<10KB,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说明:1.毕业证明书只受理本专科学历层次,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2.办理、领证时间:每年的12月份办理,元月份领证;3.补办的学历证明书(原毕业证书已上网的)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第3点由学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