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04 00:00:00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浏览量:205

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下达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公告》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发动,积极组织申报。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是社科理论“湘军”进入新时代展示新作为的重要使命和重大机遇。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发动,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论证和申报服务工作,力求取得最好成效。

 

  二、把握各项要求,提高申报质量。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申报工作各项要求,系统梳理和整合有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学术研究资源,强化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科学设计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都明确具体的选题,真实规范填写好申报材料,细心打磨、精益求精,真正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参与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有关单位务必把好项目申报关,将课题论证好、前期成果多、研究实力强、学研资源丰的项目推荐上报。

 

  三、认真审核把关,按期报送材料。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工作要求,申报单位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33日,地点设湘南学院1号办公楼1307室。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每份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5。其中3份申请书要单独抽出,供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初筛和存档用;其余材料按“一夹九”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5份活页和另外4份申请书(电子档发送至xnxykycxmk@163.com,包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这两个文件请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3.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申请书“数据表”。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不包括《活页》)要求采用WORD文件格式,每份申请书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申请书“数据表”即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数据(xmsbsj.dbf文件),该数据与申请书填写的数据必须一致,数据表生成后请仔细核对,避免出现乱码。申请书和“数据表”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nxykycxmk@163.com)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所有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335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者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优先考虑国家社科基金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用与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经费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2万元。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直接费用部分占申请总经费的70%,间接费用占申请总经费的30%

六、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联系人:王俊杰,刘峤

 

  联系电话:0735-2653092

 

  

        

 

                                                                           湘南学院科研处

                                                                                                                                                            201812

注意:有关表格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

点击数:205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