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进行第二次毕业资格审核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湘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7]105号)文件要求。为体现“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办学理念,学校于2017年10月对2018届毕业生进行了第一次毕业资格预审核,对未达毕业、学位条件的学生,相关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及时将预审核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要求学生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现对2018届本、专科学生进行第二次毕业生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各毕业班人数、处分情况、学生体质健康达标、院选课学分、课外科技活动与自主创新实践学分、教育实习成绩、本学期以前不及格课程和辅修学位等七个方面(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核对本学院2018届本(专)科毕业班在读学生与毕业学生人数是否一致,清理学籍异动情况。
2、处分情况填写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和在校期间因考试舞弊受处分且认错改错态度不好、屡教不改者。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及格及以上为达标(残疾学生除外)。
4、本科毕业生校选课学分要求:非医学生8学分,医学生6学分,专升本学生减半(校选课学分与相应规定学分相差不超过0.5学分的视为学分达标)。
5、本科毕业生课外科技活动与自主创新实践学分:普招学生12学分,专升本学生6学分。
6、教师教育类专业(含教师教育方向)的毕业生实习成绩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
7、请有2018届毕业生拟授辅修学位的主办学院审核填写《2018届毕业生辅修学位资格审查一览表》。
此次2018届毕业生毕业条件资格审查表填写内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之后如有变更,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书面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1318室进行变更。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将此次审核结果于3月23日前通过面谈、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对未达毕业、学位条件的学生,如院选课学分不够;课程考核不及格等,应及时通知学生参加学校相应的补选、补考、统考等,通知要到位,要有送达记录。
《2018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表》(见附表)需经二级学院审核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30日前交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发邮箱至huangshuangliu2010@163.com)到教务处1318室。
附表:1-1:湘南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含学位)毕业资格审查表
1-2:湘南学院2018届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1-3:湘南学院2018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统计表
1-4:湘南学院2018届毕业生辅修学位资格审查一览表
备注:2018届毕业生最终毕业资格审查时间大约在5月下旬,审查内容含学位课程平均分、不合格课程门数、生产实习和医学实习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或医学毕业考核成绩等四个方面,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