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通知:通 知
校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今明两天来人事处2109办公室领取本部门职工缴费基数明细表,因需核对人数,故不能代领。
二、2019年度社保费缴费基数=2018年12月应发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妇女卫生费、绩效津贴、综合目标奖五项合计)×13个月÷12个月,请办公室负责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本周内完成签字确认工作,于4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交还人事处2109办公室。
人事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