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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01 17:13:52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浏览量:291

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湘南学院学发〔202228

湘南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管理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全面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劳动素养,让勤工助学成为“助困、扶志、锻炼、成才”的重要途经。根据《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202284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做好 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行政助理、教学科研助理、辅导员助理、学校公共服务为主。

1.二级学院设辅导员助理、教学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需要设置岗位数;

2.机关各部门(单位)设行政助理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需要设置岗位数;

3.学校公共服务组织设国防教育大队、护校队、易班工作站、资助管理委员会、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北湖自律委员会、校团委学生组织、招生与就业助理、大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发展委员会岗位,按实际需要设置岗位数。

二、岗位招聘与录用

1.招聘要求

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须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和工作;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生活俭朴、吃苦耐劳,符合岗位所需特长;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同一名学生不得同时参加两份勤工助学工作;勤工助学岗位优先选聘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录用流程

1)发布岗位: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发布招聘岗位;

2)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交学院汇总初审后报资助中心审核;

3)现场招聘:资助中心组织用人单位与申请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聘用学生名单;

4)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与聘用学生签订《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并将协议书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备案;

5)岗前培训:学生正式上岗前,由用人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三、岗位管理与考核

1.岗位管理

1)未经资助中心批准、备案,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相关活动。经批准开展勤工助学的部门(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上岗学生的指导。

2)经聘任上岗的勤工助学学生应服从用人单位和资助中心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上岗时间不得从事与勤工助学无关的活动。勤工助学学生因故不能正常上岗,需至少提前一天向用人单位书面请假;

3)各用人单位每月须对参与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考勤,并将《湘南学院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按时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审核,考勤结果作为每月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4)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终止勤工助学活动,予以解聘: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在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

5)担任勤工助学学生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记录,同时在工作期间,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将清退出勤工助学岗位。在岗的学生有权提出退出原岗位,但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2.岗位考核

1)学校各部门(单位)勤工助学岗位主要由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和用人单位的“双重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考核不合者学生资助中心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勤工助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3日将上月的《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报送资助中心。逾期未报送的,视上月无用人学生,不发放勤工助学报酬。

2)学校勤工助学固定岗每月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为优秀或合格者,按每月报酬标准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的,按每月报酬标准的60%发放。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自动下岗。

3)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考核表总分为100分,内容分为出勤(40分)、工作效率(20分)、工作质量(20分)、工作创新(20分)四个部分。每月量化积分80-100分为优秀等次、60-80分为合格等次(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4)学校每年对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各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等级对本部门参加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学年总评,推荐出20%作为学年度优秀勤工助学学生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经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酬发放与经费管理

1.报酬发放

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校单独列入预算,均通过财务处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勤工助学行政助理、教学科研助理、辅导员助理、学校公共服务组织岗位按月计酬,为240元/人/月;

2.经费管理

1勤工助学经费,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学生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发放;

2二级学院的勤工助学经费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分拨各学院预算账户中,由各学院负责工资发放;在次月第3个工作日前,进入本学院的收入发放申报系统进行发放录入,按财务处报账程序要求导出、打印工资发放表(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等往后顺延),然后到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同时将系统导出工资发放表电子版发:xnxyzzg1zx@163. com邮箱)、财务处等单位履行相关审批发放程序;

3机关部门(单位)、学生组织的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统一核发。

五、材料报送时间

1.20229月勤工助学学生劳动报酬发放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相关资料请各机关部门(单位)、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于108-10日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电子版发:xnxyzzg1zx@163.com邮箱

2.本通知从2022101日起执行,请各机关部门(单位)、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于1014日前将最新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电子版发:xnxyzzg1zx@163.com邮箱11月份开始每月1-3日报送材料。

附件:

1.2022-2023年二级学院勤工助学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机关部门、学生组织勤工助学名额分配表

3.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4.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

5.湘南学院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

6.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

7.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年考核汇总表

               

                 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929

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108日印发


附件1

2022-2023学年二级学院勤工助学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名 称

行政助理岗

辅导员助理岗

教务助理岗

合计岗位数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2

2

7

2

文学与新闻学院

4

5

2

11

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

4

1

8

4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5

5

2

12

5

外国语学院

4

7

2

13

6

体育学院

3

4

2

9

7

音乐学院

4

5

2

11

8

美术与设计学院

7

9

2

18

9

教育科学与法学学院

3

4

1

8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7

9

2

18

1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5

6

2

13

12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4

5

1

10

13

护理学院

4

7

1

12

14

医学影像检验与康复学院

7

9

2

18

15

药学院

3

4

1

8

16

公共卫生学院

2

3

1

6

17

基础医学院

6

8

2

16

18

临床学院

6

8

2

16

合计:

80

104

30

214

附件2

2022-2023学年机关部门、学生组织勤工助学名额分配表

序号

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名额

1

政办公室

2

2

党委组织部

3

3

党委宣传(统战)部(融媒体中心

20

4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1

5

人事

2

6

学生工作部

5

7

教务

5

8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1

9

科研与合作发展处

1

10

学部

3

11

评估建设

1

12

资产与实验室建设管理

2

13

计划财务处

3

14

计处

1

15

后勤管理处

5

16

基建管理处

1

17

工会

2

18

督查研究室

2

19

书馆

10

20

际教育学院

2

21

继续教育学院

1

22

学报编辑

2

23

络信息中心

2

24

校友联络服务中心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3

25

案馆

3

26

务室

2

小计

85

1

招生与就业助理

12

2

护校队

50

3

团委学生组织

15

4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

5

易班工作站

20

6

资助管理委员

10

7

防教育大队

60

8

北湖自律委员会

10

9

大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发展委员会

4

小计

201

合计

286


附件3

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学院

专 业

班 级

政 治

面 貌

学 号

寝室号

电 话

个人情况

申请岗位

一、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   服从分 £

辅导员意见

二级学院意见

       签字: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学生工作部意见

签字盖章:               

备注

1.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具体岗位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实填写考勤表。

2.如退出勤工助学岗位须提前一周告知用人单位,同时须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并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备案,无故缺岗或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并严肃处理。




附件4

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应聘学生)学院:      班级:      姓名:

为保证勤工助学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参加甲方所设置的                  岗位的工作,报酬标准为     //人(    /小时/人),聘用期为   

       日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               日至至             日止。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为保证乙方学习时间,原则上乙方每周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安排乙方从事有毒、有害、危险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工作。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

3)甲方有义务指导和监督乙方认真履行岗位规定的工作内容,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岗位要求、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4)甲方应根据本部门岗位特点制定岗位管理规定,严格考勤制度,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及时报送考核表。

5)甲方不得随意解除与乙方的协议,但若乙方不适合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甲方可在通报乙方后,由学生资助中心调整该岗位勤工助学学生。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学业。

2)乙方有根据实际工作量和本协议约定的报酬标准按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用人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劳动纪律,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并根据岗位要求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勤工助学工作。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迟到早退,若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用人部门请假。

5)乙方不得擅自终止与甲方的协议,有特殊情况需终止协议者,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因非工作原因损坏劳动工具或公物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予以解聘;情形恶劣的,将取消其在校期间由学校提供的所有勤工助学岗位竞聘资格:

①在参加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②在参加勤工助学期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③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的;

④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较大失误的;

⑤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参加勤工助学的。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留随时监督乙方工作情况的权利。

5.若甲乙双方在勤工助学工作过程中出现劳动纠纷,由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按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6.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解除协议,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协议,并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8.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月  日


附件5

湘南学院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         月)

星期

周六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一

出勤合计(天)

备注

序号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符号标志: (上午出勤)△(下午出勤)£(晚上出勤)

附件6

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       月)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学生姓名

学院

学号

工作岗位

月总

工时

*小时)

考核内容(100分)

总分

考核等级

工资

(元)

联系电话

出勤

40分)

工作效率

20分)

工作质量

20分)

工作创新

20分)

勤工助学工资合计(大写):                               岗位考核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学生处资助中心考核意见:

签字(盖章):

填报时间:

说明:①考核等级及工资发放:优秀或合格,建议发放月工资的100%;不合格,建议发放月工资的60%

②固定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工时不低于20个小时,不超过40个小时。

③每月1日到3日用人单位统一将上月的考核表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特殊情况(如放假等)往后推三天,逾期未报视本月无用人学生,不再补发工资。

⑤勤工助学学生因故不能正常上岗,需至少提前一天向用人部门书面请假,2次以上无故缺勤的本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附件7

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年考核汇总表(     -     学年度)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学生姓名

学院

学号

工作岗位

学年总评

联系电话

备注

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填报时间:

备注:学年总评填写“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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