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房第四次交款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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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7-02
关于电梯房第四次交款的紧急通知   根据院党委决定本周六、周日将对电梯房进行分配,凡第二期续建工程(电梯房)购买住房的教职工,请在2013年7月2日至7月5日期间第四次交纳购房款32680元(135.5m2×2160元/ m2-260000元=32680元),前三次款项未交清的应补交齐。   不交清房款(含利息),不能领房屋钥匙,不能办房产证。交款的具体做法是:先将钱存入交通银行,(本市交通银行的国际大酒店网点可办理),然后持客户回单到王仙岭校区财务处1208室开具收据。交款人办理银行存款业务时请务必将收款名称、交款人、账号等填写清楚。请大家相互转告。 收款名称:湘南学院 交款人:(交款者姓名) 账户:43768 00000 180100 49396 款项来源:交房款 开户行:交通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湘南学院财务处 20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