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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湘南学院“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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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湘南学院“教职工联系学生制”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湘南学院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贯彻“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发展,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已在我校推行了三年,广大教职工纷纷对学生从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取得了较好的育人效果。为保障教职工联系学生制的进一步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系学生制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相长、密切师生关系。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个性,减少学生学习盲目性,最终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积极投入到自我教育、自我塑造、自我完善的能动实践中,促使他们健康发展。

(二)全方位育人。坚持“四个结合”,即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相结合、专业教学与综合辅导相结合、学业指导与人文关怀相结合。联系人要在思想上引领学生,学业上指导学生,全方位关爱和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将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基础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效果。

二、联系人工作职责

(一)思想引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成才与立志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为国家和家乡服务的理想。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诚信意识、合作意识。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学业引导: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有关学业方面的规章制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升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引导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制定有效的全学程学习计划,在专业学习定位、学习发展方向、选课、学习时间安排和学习习惯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鼓励并指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各类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考研;加强学风、考风教育。

(三)生活引导:加强对学生生活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生活目标、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态、建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形成勤俭节约和严谨踏实的生活作风。

(四)职业引导: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指导和帮助学生择业、求职和就业。

(五)联系人应与学生保持经常联系(每月至少一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提供可能的帮助和指导。

(六)联系人对学生的指导要认真负责,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效果。期末要协助辅导员写出评语,指出学生的努力方向,调整指导计划。

三、联系学生制的具体要求

(一)“联系班级”

1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学生的班级开展一次主题班会,了解学生班级工作动态和存在要解决的问题,做好联系学生的班级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工作。

2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深入所联系学生班级当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所联系学生班级的学生党建工作。

3、参加所联系学生班级的重要活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联系寝室”

1联系老师要定期走访所联系的学生寝室(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特别是学期初和学期末期间,主动了解学生所想,与学生进行全面沟通与交流,倾听学生的心声,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的难题,指导建设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和学风。 

2加强对社会形势政策的了解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相关的宣传讲解工作,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进取,及时纠正他们在思想、道德、学习和行为等方面的不良倾向,掌握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等,协助做好寝室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3、培养学生高雅情趣,教育学生认真搞好寝室卫生,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寝室、星级寝室创建工作。

(三)“密切联系特殊学生”

1、积极了解所联系学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工作。

2、定期与学生交流谈心(每学期至少谈心3次),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协助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和困难。

3、全面了解所负责联系学生中的“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引导他们把精力集中到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上来。及时向相关学管领导反馈联系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联系老师要密切关注特殊学生的特殊状况,及时做好学生各项重大安全意外事故的预警和防范工作。

(四)“联系家长”

联系内容、联系方式、联系要求如下:

1获省级以上奖励表彰喜报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2院级竞赛一等奖表彰喜报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3校级一等奖学金喜报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4受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通报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5符合《湘南学院预警教育实施方案》条款的学生警示通报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6严重违纪行为,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留校察看)有关文件及通报(要求家长来校)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7留、降级或开除、退学情况有关文件及通报信件(要求家长来校)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8其他情况意外伤害或病危通知(要求家长来校)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9心理危机或突发事故通知(要求家长来校)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10每年开学一个月后仍累计欠学费1000元以上通知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11、各院(系)对节假日提前离校以及未按时返校、在外实习及延期毕业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去向,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核实工作。

四、联系学生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将“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和基础工作内容,这是贯彻落实“以生为本”教育理念、密切师生关系、服务广大学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院(系)党总支和全体教职工应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各院(系)党总支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每个月要对联系学生的教职工上一个月开展的联系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对本月“联系学生制”工作进行部署。

(三)联系老师应切实做好“联系学生”工作的记录,建立工作档案。各院(系)要及时宣传“联系学生制”活动中的优秀事迹和先进典型,学生处将根据全体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的情况和实际,检查督促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交流专题会议,交流心得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不断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和深化。

(四)家长联系制度实行联系学生的教职工负责制

  1、沟通渠道的建立由联系学生的教职工负责,辅导员负责督察。联系学生的教职工要建立本班学生的家庭通讯地址及家长联系电话。遇有复学、转专业(班级)等必须做好移交工作。学生处督促联系学生的教职工详细记录联系内容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作为联系学生的教职工及辅导员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

  2、各班联系学生的教职工做到每学期通过电话、短信、QQ、邮件、信函等不同方式与全班学生的家长沟通一次,报告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并做好联系记录工作。把加强与问题学生家长的联系作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家长的配合,与学校共同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五、考核

年终由学生处牵头,组织院(系)实施对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考核结论,考核结果经校纪委、学生处审定后报学校。2014年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工作年终考核标准与2013年年终考核标准一致,联系人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考核中“担任学生班主任工作”栏目的依据,对评为优秀等次的联系人,学校奖励1000元,并在年度评优、晋职晋级中予以优先。对于联系学生制工作因为学生重大事故或不作为等原因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联系人,当年不得评优,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并扣发绩效工资500元。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