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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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开展,为确保我院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延伸和发展,各系学工人员要切实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
二、工作流程
1、6——7月份:各院(系)资助专干对本系有贷款意愿的学生进行宣传并通知学生:①、除河北、福建、江西三省以外需续贷的学生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生源地),在线申请续贷手续,若忘记密码请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重置密码;河北、福建、江西三省市需续贷款的学生,请直接至学院资助中心办理续贷证明。②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请先打电话至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询问需要办理何种手续,然后按照要求带齐所有手续于暑假期间到当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具体流程见附件(除上述三省以外的生源地贷款学生参照执行)。
2、9月开学第一周: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一式三份)交至各系部资助专干处,再由资助专干汇总后,统一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当年录取的新生则直接交迎新学生处报到点),然后资助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学费金额。受理证明加盖资助中心公章后,原件留存资助中心,复印件一份交学院财务处,一份交学生本人保管。
3、当年10月至次年1月份:财务处将学生的到账贷款金额打入学费,由资助中心统一分发学费票据。
三、注意事项
1、各系要特别提醒有贷款意愿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带好学生证、身份证等必需的证件,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各系要认真学习,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 ,及时汇总、上交学生相关材料,为学生顺利贷款提供保障。
附件:
2014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doc
湘南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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