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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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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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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学生勤工助学各用工单位:

为了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使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2015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4-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设定。具体岗位数量分配计划见《湘南学院2014-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人员计划表》,各用工单位按计划聘用。

二、聘用办法

1、勤工助学学生的聘任实行竞聘上岗,遵循信息公开、申请自愿、贫困生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用工单位要把岗位信息向全体学生公开发布,学生根据岗位要求自愿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各用工单位择优录用,并签订《湘南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与设岗单位各留存一份)。岗位人员聘用完备后,各单位填写《湘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情况一览表》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实现勤工助学与育人的双重功能。

2、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4、严格考核与管理,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要及时解聘更换,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备案。

四、勤工助学待遇及发放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勤工助学待遇为120/月。工资报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财务处代发,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一个学期发一次。注:学生所提供账号必须为本人交通银行帐号(卡号)。

五、报送时间

请各用工单位将勤工助学岗位用工情况一览表(注:表中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符,否则工资无法发放)于十月十五号(星期三)上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表格见附表,电子档发至xnxyzzglzx@163.com)。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各院(系)勤工助学岗位计划表.xls

       2湘南学院院机关2014-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各位人员计划表.xls

       3湘南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工情况一览表.xls

       4湘南学院勤工俭学岗位责任书.doc 

 

                        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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