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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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院系:
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4〕520号)要求,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2015年上半年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647名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850名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请各院系组织学生申报时注意,我校师生只能申报普通项目(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其中申请美国志愿者岗位的要求不同,省教育厅将在近期另发通知。
二、 报名
(一) 报名对象
2015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退休教师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退休教师除外);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 报名程序
报名者须于10月30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 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打印、签字后,附上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所在院系。(如已经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或普通话考试,但是还没有获得相关证书,需所在院系汇总名单后统一提交证明材料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推荐
请各院系于10月31日前审核本单位候选人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以院系为单位将《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一号办公楼1407室,联系人:蒋韬成 ,电话:2653213),同时将《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PDF版按“普通-国别-姓名”命名发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邮箱:xnu2009@hotmail.com)。我中心将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湖南省教育厅。
四、选拔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任期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六、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希望学校各院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本部门师生参加此次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工作。相关材料还可以登陆学校首页或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 1.
2015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项目岗位信息表.pdf
2.
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汇总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14年10月20日
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汇总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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