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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学校合同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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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学校合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管理,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根据《湘南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对学校近三年来(2012年 1月1日-至今)的合同进行全面清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以来,以学校或部门单位名义签订,对以执行完、或仍在执行、或未执行但有效、或因某种原因未执行已无效等情况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应进行全面清理、造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 2、严禁将合同正本(合同原件)及有关附件擅自截留。2015年6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将造册登记表、合同正本及相关资料移交学校行政办(2207办公室陈平处),由行政办交档案馆统一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保管。合同正本已移交档案馆的只报合同造册登记表。 3、学校对移交上来的合同予以审核,对于未审核通过的合同,行政办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合同,档案馆要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同的分类、编号与登记。  4、未经学校审核通过和档案馆登记编号的合同,学校一律视为无效合同。经济合同计划财务处将拒绝办理资金支付等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合同承办部门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近三年合同清理造册登记表                                     湘南学院                              2015年5月28日       湘南学院近三年合同清理造册登记表 (2012年1月1日-2015年5月28日) 合同承办部门单位:

序号 合同名称 签署及 有效时间 履约情况 是否移交 校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