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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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时间:2015-09-22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的规定,中秋节9月26日-27日放假,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两个假期相隔较近,时间较长,为了确保学生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现就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所有外出学生执行请销假制度,各辅导员要切实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离校情况,将学生离校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要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上课。坚决禁止学生以学院、年级、班级、社团、老乡会等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游玩、参观等集体活动,大力提倡学生在校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对于在外实习的学生,辅导员也须要求其遵守所在单位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准确掌握学生在外实习动向。

二、做好应急预案和值班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制定假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和落实学管人员值班安排,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假期要重点发挥出学生党员、班委干部和学生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学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地掌握学生去向和动向,保持对学生假期情况的总体了解。

三、扎实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在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年级大会的形式,专题强调假期的安全问题,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助的能力,确保教育到每一位学生,不留死角。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法规、人身安全教育、交通教育、防火防盗教育、食品安全教育、防受骗教育等。教育学生要及时告知辅导员和家长自己的去向、不骑车外出、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注重对自身隐私的保护、提高防范和抵制传销组织的警惕性和意识、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等。提醒学生在放假期间若遇到安全问题要及时联系二级学院领导和辅导员。

四、放假前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检查,严禁学生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教育学生人走关灯、人走断电,排除一切火灾隐患。

五、严禁学生放假期间酗酒,杜绝假期聚餐酗酒和打架斗殴情况的发生。

    七、要求学生放假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和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如果出现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罚。

    八、具体工作及要求

1、10月7日晚,各二级学院所有党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要到校进行晚点名和班级点评,学生处将对晚点名和学管人员到场点评情况进行抽查。

2、安全教育要确保落实到位,学管人员召开主题班会或年级大会要有工作记录,学生请销假要有台帐,以备年终考核时查阅。

3、请各二级学院将中秋、国庆期间的值班安排表于9月25日前交至学生处3101办公室。

4、学管人员在假期值班期间要深入校园和学生宿舍,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以上通知事项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遵照执行。

 

                                         学生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