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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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0-14
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工作的要求,为更好的完成学校2016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请各单位根据以下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预算申报工作。 一、各职能部门应根据2016年度学校的工作重点,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及20151-9月预算实际使用情况,认真填列《湘南学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表》,并提供预算列支相关的依据。 二、涉及按规定由指定职能部门专管的项目,应向该职能部门申报,不在其他部门的预算申报表中单列,由指定职能部门汇总申报。如:涉及办公设备购置的,归口至后勤管理处汇总申报;涉及教学设备、耗材采购的,归口至实验实训中心汇总申报,等等。 三、预算代码:2015年未完成的项目及常规项目在申报时预算代码不变,2016年新增项目预算代码暂不填列,由计财处统一编制预算代码;20151-9月预算执行数请各单位从部门预算查询系统中下载填列。 四、办公经费(001)、公务接待费(002)、学生活动费(003)、就业指导费(004)、学术交流费(005)无需申报,由学校根据各职能部门、院系的工作人员数和学生人数按相关定额统一分配。请各单位如实填列工作人员数和学生人数。 五、专项拨款凭指标文或银行入账通知于款项下拨时另行增加,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六、请各单位于20151025日前将《湘南学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表》及相关依据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计财处1208办公室,发电子邮件到xnxycwc@163.com 特此通知。                 湘南学院计财处                2015925

2016年预算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