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资助我省部分高校贫困学生的通知》(湘教关委【2015】24号文件精神,我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关爱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关工委会同校纪委审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