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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职工统一办理公积金还贷支取的通知
- 作者:[db: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6-03-21
湘南学院职工统一办理公积金还贷支取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减轻各位教师购房还贷压力,财务处特为以下贷款人员(见附件)统一办理公积金的还贷支取手续。有贷款且需支取公积金的教职工,请于2016年3月21日起至3月27日止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财务处1209室,复印件上请注明“仅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用”字样,并填写好联系电话,过期不候。
注:其中名单上有但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已办理了公积金支取手续的教职工则不在此次支取之列。
湘南学院财务处
2016年3月21日
附件:2016年可统一支取公积金人员名单(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