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娱乐场所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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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交通、娱乐场所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湘南学院“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平安校园”主题活动方案》(湘南学院党办发[2016]5号)的统一安排,由保卫处牵头,后勤管理处、物业公司协助,对职工校园内房屋杂房车库出租、校园网吧及娱乐场所、交通、小摊小贩等进行专项整治,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校园内网吧、娱乐场所整治
整治内容:是否按政府、相关行业及租赁合同要求规范经营;是否影响师生教学、生活秩序。
整治措施:没有按政府、相关行业及租赁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的,责令规范经营,否则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者,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置。
(二)校园内交通整治
整治内容:校园内车辆遵守《湘南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情况
整治措施: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予以抄牌、锁车;除警用、安保、特殊经营等经学校审批的摩托车外,其它摩托车一律不允许在校园内行驶,否则先通知自行处理,再锁车拖车。对拒不执行者,联合交警职能部门共同处置。
(三)职工校园内房屋车库杂房出租情况整治
整治内容:是否签定出租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约定。
整治措施:没有签定出租合同,或合同中没有安全约定,责其签定合同,并进行安全约定。属商业用途租赁的,应按程序征得本栋所有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租赁,同时应办理相关营业证照;凡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办理相关营业证照的商业店铺一律取缔。对拒不执行者,请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执行。
(四)校园内小摊小贩整治
整治内容:无证、占道、超范围经营。
整治措施:一律取缔。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6年5月20日--5月25日)
校直各部门单位组织本部门单位师生重温《湘南学院校园环境综合治理规定》、《湘南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栏、现场劝导等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了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措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5月26日--5月29日)
校直各部门单位、师生、校内经营者对照学校相关文件和制度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纠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30日--6月19日)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将分时分段分批进行整治。
(四)巩固强化阶段(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将整治结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巩固强化,确保校园安全有序,并将整治情况统计作为年终综治工作考核依据。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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