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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贫困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作者:[db: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7-12-05
关于做好2018届贫困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家庭贫困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国家及湖南省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18届贫困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18届家庭贫困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凡属于学校认定为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农村低保家庭毕业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毕业生、孤残毕业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毕业生)均可提交申请。对确定为补贴对象的毕业生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比例为毕业生总人数的2%。
三、工作要求
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发放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对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会在学籍档案中计入其不良记录并责成相关学院追回补贴资金,如因有关人员工作不到位或提供虚假证明而导致求职补贴资金被骗取、套取的,将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如实填写《湘南学院贫困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提交每样一张。
各学院在收到毕业生个人申请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根据评审条件和本学院的分配名额(见附件2)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在本学院公示5天无异议后于12月15及《湘南学院贫困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招生就业处1410办公室。
五、其他
工作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 0735-2653055
公开监督电话:校纪检(监察)室 0735-2653031
附件:1、《湘南学院贫困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