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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课程改革专项结题评审结果的公示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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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课程改革专项结题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级教学类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经个人申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意旅游管理专业校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项通过结题验收,英汉互译等7门校级课程改革专项通过结题验收,特此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71213日起至20171215日止。

任何部门和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之内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教务处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2653029(纪委监察)

      2653039(教务处)

 

附件:2017年校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课程改革专项结题验收评审结果.xls 

   

                            2017年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