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湘南学院教育基金会资助湘南学院校级奖学金项目实施方案》《湘南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湘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内容:
2024届毕业生评定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
二、评定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湘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2.各二级学院将学期综合测评交学生工作部3103办公室,待学工部审查后,要将学生成绩抄到管理卡上,一式两份(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各一份)。
3.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比例:
(1)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500元/学期,评奖比例为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音、体、美专业的学生,非专业课成绩不低于75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学期,评奖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3%。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学期,评奖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5%。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学期,奖励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2%。
5.特等奖学金的申报要严格标准、指标和条件,所评对象要附学期各科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成绩单,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在学校、学工部还没有最后审定其为特等奖学金之前,上报名单应在一等奖学金之列。
6.学生综合测评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的顺序必须一致。奖学金的评定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测评的评定以班、学号为单位进行。上报材料时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不能分班级单个上报。
7.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统一用A4纸打印上报(每页按25个人排列制表,学生本人签名,一律使用黑色碳素水芯笔,不能用圆珠笔)。纸质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一份,要求统一用Excel制表,发送到xnxy3103@163.com邮箱。
8.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要求:(1)姓名不能用繁体字;(2)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手机号码、学号中间不能有空格,统一设置为文本格式;(3)学生姓名和银行卡号必须为同一个人,不能用别人的账号,且必须为学校财务系统中的农行账户。各二级学院在上报材料前必须严格要求学生本人反复校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农行账号、电话号码和学号,凡是因以上内容出现差错而无法识别发送失败的,一般不再重新发放,概由二级学院和学生本人负责。
9.要严格标准,指标不能突破,凡是当年度有违纪、考试舞弊受处分和恶意拖欠学费以及寝室检查二次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计算奖学金时,要严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计算。
10.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求按时、准确、零差错。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3月27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文档(奖学金发放表一份,奖学金汇总表一份,综合测评汇总表一份)和奖学金发放表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3103办公室罗雨晴老师。
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综合测评汇总表、奖学金发放表、汇总表样表
特等奖学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