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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租赁招标公告
  • 发布人:980043
  • 时间: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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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现委托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湘南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租赁招标(项目编号:XNXY202511,委托代理编号:2025-JJD-963)进行公开招租,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湘南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租赁招标

1.2 项目编号:XNXY202511

委托代理编号:2025-JJD-963

1.3 项目概况:湘南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位于学校王仙校区(郴州大道889号)校园内,背靠王仙岭风景区,环境优雅,于2013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共有6栋楼,面积8000多平方米,120多张床位,可容纳500多人就餐,是旅游、会议、培训等住宿的首选之地,现对外招租。

序号所在位置

占地面积

年租金底价

(元/年)

备注
1学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8210.41722200校方仅提供场地及部分设施设备,中标方负责场地改造及建设,水电费用据实结算。

1.4 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

1.4.1 租赁期限:本合同总租期为7年,合同租期采取“3+4”的模式,合同租金分为两期租期交租。合同第一期租期3年,为本合同总租期的第1年至第3年,合同第一期租期起始时间以中标公告发布日(不含当日)起开始计算。合同第二期租期4年,为本合同总租期的第4年至第7年。合同第一期租期到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评估,项目运行评估结果合格后方可履行合同第二期租期。若该项目运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则合同第二期租期不再履行,并视为中标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相关权责义务按照中标方违约执行。

1.4.2 租金计算:中标方投标价格即该场地一年租金。

1.4.3 租金缴纳时间:中标方经营期间按“先交后用”的原则执行。

1.4.4 中标方应在中标公告发布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交清合同第一期租期的全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价的合同第一期租金的10%计算),未按时转入校方财务账户视为弃标。

1.4.5 中标方应在合同第一期租期到期日的前30天内交清合同的第二期租金,并且在学校组织的该项目第一期租期运行评估结果中达到合格,则本合同第二期租期继续履行。若中标方未能达到上述条件,视中标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中标方第二期租金以实际经营期做结算后不计息退还),相关权责义务按照中标方违约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要包含住宿和餐饮相关方面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国家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等资料。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与学校有债务纠纷的;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的。提供承诺函。

2.6本校在职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允许报名。提供承诺函。

评标方法:

3.1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人超过三家,采用综合评分遴选三家入围,再在入围的三家投标人中通过公开竞价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人为三家或者两家时,合格投标人直接进入公开竞价环节)。

3.1.1综合评分遴选入围: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量化指标的规定(综合评分标准见附件),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公开竞价环节(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照商务评价项得分高低排序)。

3.1.2公开竞价:最高价中标。公开竞价,投标人现场动态报价、增价(报价基准为年租金,首次报价为年租金底价,增价幅度为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单次增价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最后报价最高者中标。

3.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①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投标者,可经由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可按挂牌价与意向投标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②予以废标,由校方重新组织投标。

3.3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人不足1家时,应予废标,由校方重新组织投标。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1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4.1.1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1.2缴纳时间: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以到银行账为准)。

4.1.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从各投标人账户缴入到账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号:8100 0037 2484 6999 99

4.1.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1.5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缴纳完合同期内的全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价的合同第一期租金的10%计算,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未按时转入校方财务账户视为弃标。如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湘南学院财务账户信息:

账户名:湘南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郴州苏仙支行营业部

账号:1864490104002026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原郴州市交警三大队院内)持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要求签署盖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现场勘探及咨询答疑会

本项目不集中统一举行现场勘探和咨询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致电咨询(湘南学院后勤管理处联系人曹欣,联系方式:1807552109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7.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7.4.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校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租公告在湘南学院(https://www.xnu.edu.cn)网站发布。

、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即20251226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要求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十、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实际金额按照成交价的具体金额(合同期总金额)比例结算(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50%计取)。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校方):湘南学院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735-2653221

地址:湘南学院一号办公楼1309室

代理机构湖南金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颜龙

电话:17369300135、0735-2266928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原郴州市交警三大队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