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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湘南学院第四届“五好文明家庭”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db: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1-11-14
湘南学院工女发 [2011] 02 号
关于做好湘南学院第四届“五好文明家庭”推荐申报工作的通 知
各分工会:
为了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我院的家庭美德建设,经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第四届“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倡导先进文化、弘扬家庭美德、构建和谐校园,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学院的文明进步与安定团结。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热心公益。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男女平等,少生优育,夫妻和睦。
4、崇尚科学,保护环境,生活文明。
5、团结友善,尊老爱幼,勤俭持家。
三、评选要求
1、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是学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分工会要在本单位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严格按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评选推荐的家庭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全院拟评选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请各分工会推荐一户候选户。推荐上报的有关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准确、具体,字数在1500字左右,并认真填写“五好文明家庭”候选户登记表一式2份,于11月30日前报送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湘南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1年10月29日
主题词:五好文明家庭 评选推荐 通知
抄 送:湖南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郴州市妇联
发 至:各分工会
湘南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共30份 2011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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