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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湘南学院 “专升本”成绩进入相关专业参考人数前50%名单公示
- 作者:[db: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2-05-31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1]461号文件及湘南学院“专升本”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愿申请,各系审核推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有参考资格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经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现将成绩进入相关专业参考人数前50%名单公示如下:
刘露 王宇萱 李春涛 邹宇庭 刘雅 李苑翠 王静 杨李 罗姿容
李亚平 陈小华 黄洪 欧阳梦佳 陆若妤
公示截止日期:2012年5月24日下午5:30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举报电话:0735—2653028。不接受匿名举报。
在公示期内,如对“专升本”考试成绩有异议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按相关程序办理。
若公示无异议,请于5月21日至5月25日上午12:00前到学院财务处预交学费5000元,请将交费凭证的复印件交教务处1328室,并查验原件。收款单位:湘南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收费帐号: 43001501070050000783 。具体要求请详细阅读《湘南学院2012年“专升本”考试考生须知》(注意:汇款单上的汇款用途一栏请注明“专升本”,从银行汇款的学生,请将银行汇款回执和考生信息回执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查实、补填汇款人姓名等相关信息后传真到我院教务处,传真号:0735—2653038;如缺少上述信息,将无法确认汇款来源,建议由学生本人办理,请考生切记!)。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上述学生,学院将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学院将在6月上旬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办理“专升本”学生注册手续,对获得省教育厅批准注册的学生,其预交学费将充缴学费,对未能获得批准注册的学生,学院将全额退回预交学费,学院将在7月上旬公布录取注册信息,请考生与推荐学校及我院保持联系(联系电话:0735—2653036)。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湘南学院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