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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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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湘南学院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湘南学院学发[2012]11号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和《湘南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女大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校园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将组织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的比例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三好学生标兵的比例为系部学生总人数的1‰;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控制在学生干部总数的10%以内;先进班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数(50个左右学生为一个班)的25%以内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积极向上,要求进步,关心、参与学校的建设,集体荣誉感强;服从学院和班级的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公而忘私,乐于助人;有正确的政治观和信仰,表现好,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各项基本考核合格,学习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学生学习成绩平均7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二) 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1、必须是院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习成绩优异,获特等奖学金;
3、综合表现突出,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第一名;
4、必须是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三)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l、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观和信仰,表现好,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
2、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敢抓敢管,能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
3、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并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成绩良好,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各项考核合格。
5、、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余文化体育活动,情趣高雅,身体健康。
(四) 先进班集体条件:
l、班风好。班级建设有明确的目标,成立了党章学习小组及学雷锋小组,并积极开展活动,有较多的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有凝聚力。一学年内班级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没有同学因违纪受到处分。
2、学风好。全班同学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本学年内班级不及格率低于10%,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占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考试、考查全年无舞弊现象。
3、班级组织建设好。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大胆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班团干部以身作则,发挥了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同学团结,形成了一支骨干队伍。
4、班级制度建设好。健全本班各项管理制度,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和本班的规章制度;在院、系组织的有关检查评比中获得好的名次或奖励。
5、班级文化建设好。积极开展课余文体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健康向上,在院、系文体活动中取得了好的成绩。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欲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学生,个人向所在班级申报并认真如实填写《湘南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湘南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湘南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班级推荐
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筛选,按照规定比例向系部推荐合适的候选人。预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班级自我推荐和申报。
3、系部初审
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结束后,系部填写推荐意见及推荐审批名册报学生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能同时重复评选。
4、学生工作部(处)评定
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有关部门,综合个人申报、班级推荐、系部审核情况,对“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进行记实量化评议,并确定最终考评结果。
五、表彰奖励
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在全院范围内通报表扬,并填写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获得“先进班集体”荣誉的班级,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在全院范围内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评选。各系同时要以评选表彰优秀典型为契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乐于进取,培育优良学风。
2.各系要严格把好初审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政治错误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有恶意欠交学费者;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等违反学院党委决议者。
3.各系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班级和年级内进行严格选拔,经全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2年9月25日前将所有推荐候选人的登记表、系部汇总的推荐审批名册和先进班集体的申报事迹材料报学生处3101办公室。
联系人:袁青兰
联系电话:0735-2653050;
邮箱:xnxyxgb@sina.com。
附件1:
2011-2012学年度各系综合测评学生人数及评先评优计划指标数.doc
附件2:
湘南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5:
湘南学院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名册.doc
附件6:
湘南学院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名册.doc
附件7:
湘南学院2011-201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名册.doc
湘南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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