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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湘南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成员选拔的通知
- 作者:[db: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2-10-12
关于组织开展湘南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成员选拔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事迹的榜样示范效应,用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感动典型,构筑处处洋溢主流文化音符和核心价值力量的和谐校园文化,引领广大学子在心灵共鸣中协同成长、在精神共振中互动相长、在价值共美中和谐成长,形成一种基于引导性原则的体悟式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建立和培育“湘南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在校园内开展巡回讲演。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成员的推荐和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湘南学院全日制在读2009—2011级本、专科学生。
二、 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方式:各系推荐1-3名先进事迹典型候选人。
2.自荐方式:采用学生自荐与相互推荐相结合。
三、 推荐(自荐)条件
1.在学习上勤奋努力、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先进个人;
2.在科研创新方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突出成绩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3.在服务社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4.在生活上脚踏实地、自强自立、乐观进取,有突出表现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5.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以及在科技创新团队、班集体、学生社团等当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的个人或集体。
四、 选拔程序
1.由各学院推荐和自荐产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
2.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团在候选人中统一遴选并确定报告团正式成员。
五、活动安排
1.选拔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24日)
由各学院推荐和自荐产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
2.遴选确定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在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中遴选,确定报告团正式成员。
3.宣传培训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对报告团正式成员进行培训,并收集成员资料,做好报告会前期宣传工作和报告团巡回演讲的前期准备工作。
4.巡回演讲阶段(11月21日—12月30日)
组织报告团在全院开展巡回演讲,各系组织学生参加报告会。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各系推荐的候选人需提供先进事迹典型的相关文字材料(电子文本传至xnxyxscdas@163.com),纸质文本由各系统一报送至行政办公楼3101办公室,联系电话:2653050。
2.同学自荐与相互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可以到行政办公楼3101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20日上班期间,联系人:袁老师(电话:2653050,18973518308,),邸老师(电话:2653050,18075531606)。
七、报送截止时间
各系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17:00。
附件: 湘南学院“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推荐(自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