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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的通知
- 作者:[db:作者]
- 来源:[db:来源]
- 时间:2015-01-15
关于组织参加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湘教发〔2013〕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引导教师主动创新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形态,积极探索学生利用智能终端进行有效学习的方式,通过竞赛的带动作用不断积累和共享微课教学资源,给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提供帮助。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4〕51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由学校教务处、信息化办、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二、参赛对象
全体专兼职教师及管理人员;鼓励教师以课程教学团队方式参赛。
三、竞赛内容
1.重点知识资源。主要是针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各门课程的教学核心知识点等制作开发的微课资源。
2.实验实训资源。主要是针对各专业的实验、实践、实训、实习教学内容和科技创新活动等制作开发的微课资源。
3.专题教育资源。主要是针对德育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等制作开发的微课资源。
4.其他资源。适合以微课形式学习和传播的其他教学资源。
四、作品提交
1. 参赛个人、参赛团队的主讲人完整填写微课参赛登记表(附件1),将个人签名后的纸质文档于2015年1月20交到学校信息化办;
2.参赛个人、参赛团队的主讲人进入湖南微课网,点击“注册”,待用户身份审核通过后,选择“微课大赛”栏目,点击“我要参赛”,选择所制作微课对应的竞赛内容门类,制作学习任务单、进阶练习题,再上传微课视频及微课设计、微课课件等其他微课资源;
3. 参赛个人、参赛团队的主讲人在上传微课资源时还应准确填写主讲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单位、职称等内容,以及本人照片,便于学生识别和学习。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4〕518号)的要求,参赛作品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
5.每个院(系)、部至少提交2个微课,教职工人数在40人以上的院(系)、部要求提交3个以上微课,鼓励其它单位提交符合竞赛内容的微课。
五、其它事项
1.个人参赛者应完整填写“湖南微课网”中“个人中心”的基础信息,团队参赛者还应在微课基本资料中填写团队全称。有任何一项空缺均视为初审不合格。
2.参赛微课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一旦查出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后果。
3.参赛微课应严格按照本次大赛要求,在上传时务必包含微课视频、学习任务单、进阶练习三个部分,确保每一个微课资源的完整性。
4.大赛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奖项设置按照湘教通〔2014〕518号文件进行。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4〕518号)
2. 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参赛登记表
3. 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评审参考标准
4. 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微课内容及要求
教务处、信息化办、综合实验实训中心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