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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职称制度改革评价工作再次获评全省“优秀”
- 作者:
- 来源:05人事处-党政机构-湘南学院-
- 时间:2024-01-10
本网讯(通讯员 张湑)近日,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评价情况的通报》,对111所高校进行审核评定,其中“优秀”等级16所,占比14%。我校获评“优秀”等级,全省排名第5。这是我校职称制度改革评价工作继2021年之后再次获评“优秀”等级。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职称评审工作为抓手,推出了系列举措,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扎实开展科研。学校职称申报人数和晋升人数涨势明显,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日益高涨,开创了职称评审工作的新局面。
区分岗位,分类评价。在保障思政教师、辅导员、心理教师三支队伍足额配备的前提下,对思政教师、辅导员实行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三单”评审。针对教学型高校特点,探索教学型教授单列评价体系,设计了教学型教授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制度规范,每年评审1名长年躬耕教坛、教学效果好、广受学生欢迎的教学型教授。
突出业绩,不唯资历。明确“取得高水平(国家级以上)、标志性(突破性)成果的参评人,核心指标要求可适当放宽”,对取得首创性、原创性、突破性业绩的参评人予以重点关注。
强调质效,不唯论文。全面推行代表作成果评价。明确代表作是参评人专业技术成果,加大代表作的赋分权重,实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制;同时重视教育评价和教学视频,对教学视频同样实行校外专家评审,给予和代表作同样权重。
破格参评,渠道畅通。单设破格参评标准,对在教学科研中做出突出贡献且能力超群、业内认可的优秀教师,在原有职称基础上,允许破任职资历申报高一级职称。
多维评价,指标明确。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多选”评议项,对参评人进行全面综合评议。同时设置职称评审有效参评条件,并设置职称晋升核心指标要求,确保爱岗敬业的优秀参评人脱颖而出。
新征程,新起航。学校人事处将持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积极做好职称评审,为学校的职称评审和师资队伍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审:李冰婧 二审:姚诗云 三审:廖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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