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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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5-08
  湘 南 学 院 关于修订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      校属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依法治校”的原则,推进学校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系统地修订完善学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修改和废止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转型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狠抓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执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内容     对文件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转型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以“湘南学院”名义发布。    二、工作安排    1.清理筛查。5月20日前,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制订的学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待修订制度目录、并报行政办备案。    2.修订完善。6 月 20 日前,各部门组织力量开展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经主管校领导或专项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审核批准后,将已修订的文件目录和文件材料报送学校行政办公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交2号办公楼2207办公室陈平收,电子版发至邮箱xnxyxzb@163.com)。     3.发文公布。 6月底—7月初,学校行政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汇总,报请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以“湘南学院”名义统一发文公布。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力量对本部门负责制定的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筛选,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做好清理修订工作。     2.各部门要确保修订后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中各级称谓统一、修订时间明确,要确保规章制度的连续性、科学性。     3.原发文部门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其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由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修订。                                       湘南学院行政办                                  2015年4月30日             编辑:宣传部